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十二五”規劃》日前印發。《規劃》要求合理調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量,鼓勵開采國內、區內緊缺和市場需求量較大的礦產,限製開采供過於求和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礦產,對優勢礦產出口實行限產保值。
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石油、天然氣開采總量年均增長5%。煤炭開采總量力爭達到4.2億噸。重點增加鐵、銅鎳、鉀鹽礦石產量,年均增長10%以上。保持稀有金屬和貴金屬、特色非金屬產量穩中有增。
《規劃》指出,“十二五”新疆要大力推進資源整合,實施規模化開發,到2015年大中型礦山數量年均增長5%-6%。進一步推動煤礦采礦權整合,煤礦礦山由現有的412個減少到200個左右。金屬礦山數量有所增加。其中,對於煤礦,《規劃》要求富煤地區新建露天礦開采最小規模200萬噸以上,井工礦60萬噸以上。
《規劃》提出,根據地質勘查項目開展情況投放探礦權,新疆每年新立探礦權投放數量在1000個左右,有效探礦權保持在5000個以內,其中煤礦探礦權40個左右,金屬礦探礦權650個左右。
《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是全麵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時期。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指出,要把新疆建設成為國家大型油氣生產加工和儲備基地、大型煤炭煤電煤化工基地和國家能源資源陸上大通道。
為此,新疆將發展石油、天然氣、煤炭等資源性產品加工、深加工企業。建設一批我國重要的石油天然氣生產加工基地和煤炭煤電煤化工基地,開發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市場占有率高的特色礦產品,並形成產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