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解放軍總裝備部近日聯合印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國家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按有關規定參與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參與軍工企業的改組改製,參與軍民兩用技術開發等。
按照《意見》規定,未來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的領域包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國防科技工業投資建設、軍工企業改組改製、軍民兩用技術開發。在這些國防科技領域,民營企業既可以通過與軍工單位合作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也可以獨立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
具體來說,在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方麵,對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和軍隊機密、投資較小、通用性強、有較多合格承製單位的裝備采購項目或配套任務,國家將采用公開招 標等方式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競爭;在投資建設方麵,民間資本可以參與國防科技工業放開類領域投資建設,不限製投資比例,在辦理方式上實行備案製;在營造良好 環境方麵,將建立和完善軍民結合公共服務平台和武器裝備采購信息發布製度,科學設置裝備市場準入條件,優化許可管理範圍,加強準入製度的協調銜接,縮短審 查認證周期。
其外,國家還引導和支持民間資本有序參與軍工企業的改組改製,允許民間資本按照有關規定,參與軍工企業股份製改造;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開發軍民兩用技術和產品,參與政府組織的軍工技術轉民、軍民兩用技術開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