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廣州國土房管局發布《廣州市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以下簡稱《規劃》)從8月19-28日期間對外征求意見。
根據《規劃》,2011年到2015年5年內,廣州全市將對1.38萬公頃“三舊”用地進行改造。
據測算,在規劃期內,土地整治項目中“三舊”改造共需資金2900.57億元。其中,建設用地複墾需資金17.09億元,生產建設項目損毀土地複墾需要投資4.02億元,災毀土地複墾需投資0.08億元,而宜耕後備土地資源開發則需資金0.04億元。
《規劃》首次將廣州劃分為6大土地整治區域。其中,“三舊”改造重點區域主要包括荔灣區、越秀區、海珠區、天河區、白雲區、黃埔區、番禺區、花都區、南沙區、蘿崗區、增城市和從化市等12個區(縣級市)的54個鎮(街),改造規模為9810公頃。
《規劃》還稱,廣州市自然條件優越,土地資源質量好、潛力大,開發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全市土地利用率高達約98%,土地利用率超過廣東省的平均水平。單位土地麵積的經濟產值較高,其中2010年全市單位土地麵積的國內生產總值為每平方公裏14634萬元,為廣東省的平均水平的5倍多。
但是農村居民點所占比例過大是造成廣州市建設用地效益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與廣州市發展為“國家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大都市”的城市定位不匹配。
最後,《規劃》稱,廣州各項土地整治工程建設所需資金量極大,資金存在較大缺口,需要積極推進直接利益主體責任機製建設,吸引社會資金進行土地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