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發表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意見認為,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對於改善人居環境、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城市運行效、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等有著重要作用。意見要求給省市自治區圍繞重點領域,促進城市基礎設施水平全麵提升,主要包括:加強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城市管網建設和改造力度、加快汙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強生態園林建設。
在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麵,國務院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按照“量力而行、有序發展”的原則,推進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係統建設,發揮地鐵等作為公共交通的骨幹作用,帶動城市公共交通和相關產業發展。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裏程1000公裏。積極發展大容量地麵公共交通,加快調度中心、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設;推進換乘樞紐及充電樁、充電站、公共停車場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城市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規劃同步實施。
意見指出,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網絡係統,提升道路網絡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網絡連通性和可達性。加強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限期整改安全隱患。加快推進城市橋梁信息係統建設,嚴格落實橋梁安全管理製度,保障城市路橋的運行安全。各城市應盡快完成城市橋梁的安全檢測並及時公布檢測結果,到2015年,力爭完成對全國城市危橋加固改造,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橋梁信息管理係統。
城市交通要樹立行人優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環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導綠色出行。設市城市應建設城市步行、自行車“綠道”,加強行人過街設施、自行車停車設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