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武高速公路A10合同段是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中第三纵“长春至深圳”福建省境内的组成部分,路线全长25.63km横跨上杭、武平两县共15个自然村,合同总工期24个月,合同中标价3.71亿人民币。永武A10项目部科学组织、精细管理、狠抓落实,累计获得业主奖励1000.6万元。在省交通厅、省市高指组织的历次季度检查中,是唯一没有被信誉扣分的单位,并在2007、2008年连续两年获得福建省A级信用企业,为公司在福建省赢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