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昨(2月26日)从市建筑工程安监站获悉,我市城区11台超期服役的起重机械被注销。
荆州市安监站相关负责人称,根据相关规定,该站决定对城区11台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和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建筑起重机械予以注销。
2012年度城区注销塔吊名单分别是:荆州市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荆州市金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荆州市成昌建设有限公司、荆州市成昌建设有限公司、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公司、湖北中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荆州市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荆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荆州市凌君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荆州市城市建设集团公司、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该负责人表示,请产权单位于29日前到该站办理注销手续,并停止在我市城区范围内安装、使用相关建筑起重机械。逾期不办理注销或者仍不按要求停止安装和使用,该站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