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农田水利和水利基础设施等经济瓶颈领域和薄弱环节。
《意见》指出,金融部门要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政策资源的有效模式,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合理调配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全面改进和加强水利改革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意见》提出,要大力创新符合水利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发[2010]19号文要求,积极通过注入资本、财政补助以及重组增加水电站、城市供水等部分优质资产的方式,支持有实力的水利融资平台公司整改为一般公司类法人,对于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水利融资平台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予以支持。
《意见》指出,要积极引入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创新项目融资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水利建设。积极发展BOT、TOT、BT等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通过有资质的水利项目建设方作为贷款主体,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支持水利建设。
《意见》表示,要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水利改革发展。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水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已上市水利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发行上市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积极探索建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融资担保对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探索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积极稳妥探索水利建设贷款等涉农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