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安监总局等9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意见决定,2012~2015年全国组织开展矿山整顿攻坚战,到2015年底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根据意见,砖瓦用粘土、页岩等资源不符合国家关于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的,将被限期关闭。
《意见》指出,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数量接近10乃座,其中小型矿山的比例高达95%。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这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保障能力低、安全管理混乱的小型矿山,尤其是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和生产的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得到依法整顿关闭,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小型矿山数量有较大幅度减少,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较大、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努力杜绝特别重大事故。
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的重点对象包括:未依法取得采石厂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石厂山;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山;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矿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