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海洋开发等“四新一海”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良好发展。
根据《规划》要求,第三代移动通信(3G)、平板显示等产业链基本形成,成为带动产业快速增长的新生力量。太阳能热利用产业链初步形成,产业规模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具有明显优势,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40%; 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建成一批太阳能光伏项目,拥有转换效率世界领先的30MW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海洋开发、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等产业也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太阳能电池转化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开发适应不同环境和用途的太阳能热水器,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温集热管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研发生产规模化光热发电成套装备。到“十二五”末,把德州、济南打造成全国重要的太阳能产业基地,形成潍坊、东营、威海、菏泽太阳能产业集群。
在核能建设上,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海阳、荣成第三代核电站建设,实施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备第四代核能系统安全特征的石岛湾示范工程。鼓励核电装备关键部件的研发生产,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加强系统设计和设备研发制造,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装备品牌,建设烟台、威海等核电装备制造基地及配套材料产业园区。
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省将加大资金和政府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进一步优化现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不少于10亿元,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培育等。另外,各级政府应优先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供地,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