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财务准入标准“松动”
一方面,通过解决“两缺”问题,间接帮助银行扩大小微贷款的规模;另一方面,加大直接融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也是此次会议的题中之义。
有研究显示,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中直接融资占70%,而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还不到5%。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已成为我国小微企业成长的明显“短板”。
对此,马凯要求,证监会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推进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向全国延伸,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证监会曾于2009年制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于发行人的财务要求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尽管可以“二选一”,但依据第二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几乎没有,大家都选择遵循连续盈利且持续增长的这一较高的标准。
一位投行人士对本报称,这是因为第二套标准对企业利润的要求较低,就仿佛一场选美比赛,自己把标准放低了,能不能在选美中获得评委的青睐,这并不能肯定。因此投行从降低风险考虑,也愿意去遵循更高的财务标准。
更有甚者,在实际操作中,真正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还都远远超过证监会规定的上述财务标准,绝大多数创业板上市企业上市前最近一个报告期的净利润都上千万,有些企业的净利润甚至达到上亿。
“创业板俨然已经成了主板,真正在创业板上市的都是规模已经非常大的企业。”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形成这种现象的最大原因,就在于IPO的效率太低了,时间成本昂贵。
董登新称,在上市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证监会会选择盈利能力有保证、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过会,而投行出于所辅导“过会率”高、PE出于所投资企业“成功率”高的动机,也一定会选择已经有了较大规模盈利的企业。
还有投行人士建议,目前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中,要求企业“最近两年盈利持续增长”这一点并不合理,应该删掉。
上述投行人士的理由是,经济波动时期,企业很难独善其身;加之创业板公司由于规模较小、行业非常细分,抗风险能力低,在经济下行时更加容易受到影响,难以实现连续盈利且增长。在证监会今年的IPO财务核查中,创业板成为撤材料的“重灾区”,占到撤材料企业总数的一半,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受这一硬性条件的约束。
而在某位国有PE的投资总监看来,其实目前创业板上市的财务门槛并不高,但总归是规模更大、盈利能力更强、成长性更好的企业会相对更容易过会,现在的所谓高门槛其实是大家在业务操作中约定俗成的规则。
这种“价值导向”也令企业在私募融资时面临着同样的“有色眼镜”:往往盈利规模更大的企业会受到众多PE的追逐,而盈利规模小或者亏损的企业则少人问津。
昨日会议上,马凯强调,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的小微企业最缺的是资本募集和长期投资,证监会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将业务重心放到这类最需要支持的小微企业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