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湖北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推进会,要求在“十二五”末,完成全省现有县乡道中型以上桥梁中危桥、村道大型桥梁中危桥的改造,完成全省亟需解决的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建设。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作为一项“生命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速度,2012年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会战,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10525公里、改造危桥121座5783延米。
2013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了《湖北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从2013年至2015年,按照政府主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级补助的原则,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中的主体地位,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共同筹集资金,完成36232公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完成633座县乡道危桥改造任务,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管理长效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安监局等单位参加,建立全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领导工程建设,协调和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地方政府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科学拟定规划目标。省交通运输厅在逐路逐桥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全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项目库,并根据各地报送的年度建议计划,编制全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年度计划,从2013年至2015年,确保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每年不少于12000公里,危桥改造每年不少于200座。各级地方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相关工作机构,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定期通报项目实施情况。省政府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考核范畴,奖优罚劣,确保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三是多方筹集资金,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在省政府支持下,省财政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作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省交通运输厅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构建以政府筹资为主、部省资金为辅、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筹资模式,建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资金账户,保证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同步投入资金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确保工程质量,实施多方监督验收。由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技术指南,明确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防护标准和危桥改造技术标准;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强化设计审查,保证危桥改造方案合理、造价合适。同时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在严格执行业主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同时,增设群众质量监督组,监督建设全过程并签字存档,保障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质量可靠。实施隐患治理销号制,对已经完成的安保工程或危桥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从项目库中销号。
五是着眼长效发展,理顺管养体制机制。以大规模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为契机,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切实做到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同时,要探索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系,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