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暖期快要到了,因原煤价格下降,今年政府不再对保障城乡居民集中供热用煤价格进行限价,煤价由用煤单位与供煤企业自行议定。
为确保城乡居民集中供热用煤需求,市政府日前专门召开会议,对用煤供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冬城乡居民集中供热用煤供应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供煤、质优量足、确保供应的原则进行,市区规模性区域集中供热用煤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供煤标准按供热面积每平方米25公斤煤计算。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用煤范围包括市区管网集中供热企业、区域性集中供热企业、市属单位自供小区以及未纳入管网集中供热的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等冬季取暖用煤。
据了解,今冬市区集中供热燃煤约需50万吨,其中,由晋煤集团承担20万吨,兰花集团承担12万吨,大宁煤矿承担10万吨,沁和能源集团承担5万吨,王坡煤矿承担3万吨。用煤价格随行就市,由供热用煤企业与供煤企业自行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且不得高于各供煤企业前三个月同质煤平均销售价格。凡供应市区集中供热用煤,要求煤质为3号煤,发热量在5000大卡以上,各供热企业自行与各煤矿协商签订合同,于本月18日前将所签合同报市城乡供煤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