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城市过境高速公路广南至南广段
项目简介:
项目线路起于顺庆区同仁乡,与广南高速公路(G75)和绵阳南充(西充)高速公路形成十字枢纽互通,止于南广高速公路(G42)高坪区长乐镇,在高坪区喻家乡与南大梁高速公路互联互通。路线长约44公里,拟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总投资约39亿元。
优惠政策:
1.南充市政府按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南充过境高速公路广南路至南广路段建设资本金总额的10%注入项目资本金,按项目年度投资进度同比例到位。市政府资本金以入股形式注入,并在项目产生盈利后分红。
2.征地拆迁补偿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市政府协调沿线地方政府承担。
3.在项目建设期间(约3年),政府将当年实收的本项目建安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给投资人;在经营期前8年,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列支方式,将投资人当年所交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给投资人。
4.政府对项目沿线目前尚未配置的砂石料场采取冻结措施,并在项目建设期间,根据建设需要,将项目沿线尚未配置的砂石资源以划拨方式配置给投资人,专用于本项目建设,建设结束后收回。
5.在靠近项目沿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用地政策,以优惠价格给投资人项目公司提供土地用于生产、生活基地建设。
西昌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
项目简介:
项目线路起于西昌市经久乡,与西攀高速公路相接,经盐源县(泸沽湖),进入云南境内止于云南香格里拉。四川段路线全长约177公里(含泸沽湖延伸线约15公里),拟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项目总投资约264亿元。
优惠政策:
为保证西香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凉山州政府及沿线县市政府为项目投资人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1.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用电纳入凉山州留存电量供应范围,享受价格优惠。
2.项目建设的建安税费以及营运期的营业税,州、县两级留成部分,征收后安排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和维护。
3.项目公司在西昌市、盐源县城或泸沽湖景区必需的项目管理设施用地,招标人依法予以优惠。招标人将提供一定数量的土地给项目公司经营。
4.项目建成营运后,项目公司按一定比例分享四川泸沽湖景区新增门票收入,具体比例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项目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工作,费用由投资人包干承担,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6.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将项目沿线拟设置的砂石资源提供给项目公司。
7.项目建设所需的炸材、水及通讯保障由地方政府负责协调,费用按当地市场最低价格执行。
8.本项目高速公路收费站以外连接线,由地方政府负责投资建设。
9.投资人参与西昌市、盐源县、木里县的旅游、水电、风电、太阳能等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0.支持投资人通过参加招、拍、挂活动参与本地区的矿产、土地等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11.支持投资人参与四川泸沽湖“摩梭家园”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