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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山工程机械”)起诉烟台斗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财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关系纠纷一案,经历一审、二审,最终获得胜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斗财公司构成恶意侵权,要求停止侵害“DOOSAN”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斗山工程机械经济损失50万元。斗山工程机械再度赢得商标侵权案,捍卫了自己的品牌荣誉,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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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15:30:02
中国路面机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