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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路面机械网 整理报道】2020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批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发布稿)》,正式宣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560kW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第四阶段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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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以下简称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和在道路上用于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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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及其装用的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排放达标检查、在用符合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如: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起重机械、叉车、压实机械、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混凝土机械、掘进机械、桩工机械、高空作业机械、凿岩机械等);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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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21:05:56
中国路面机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