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安新县城区主次干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城区主次干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安新县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安新县城区主次干路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改发字(2017)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安新县,其中永安大街起点为老徐新线,终点为育才西路;老徐新线(县医院段)起点为白洋淀大道,终点为永安大街;滨河南路起点为白洋淀大道,终点为建设大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永安大街、老徐新线(县医院段)及滨河南路三条道路的机动车道进行改造,白改黑罩面(铺设7CM沥青混凝土)40940m2,沥青罩面(铺设7CM沥青混凝土)4318m2,病害处理沥青混凝土路面2849m2,病害处理混凝土路面15124m2;道路两侧采用花岗岩路缘石。
人行道进行铺设500px透水级配碎石35540m2,375px透水水泥混凝土35540m2,15×30×150px透水砖35540m2;
绿化工程,永安大街绿化带4190m2,老徐新线(县医院段)种植乔木120棵;
路缘石工程,滨河南路铺设立道牙3326m,平道牙1922m;老徐新线铺设立道牙1250m,平道牙1180m;永安大街铺设立道牙5156m,平道牙2744m。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2197.20万元,其中道路工程费用1971.29万元。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期为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竣工后养护期为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城区主次干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的;
(1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作为单独施工方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具有已完的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项目经理应为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5)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两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两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一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 /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1日上午9时至2020年7月17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PDF)(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备注:投标单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PDF)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网上填写资料、上传证照等并携带证照原件前往河北省任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或平台技术支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xxggzyjyzx.gov.cn/)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特别提示
7.1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对于离京人员,须持有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于非离京人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或当地乡镇街道开具的健康证明材料。
7.2.被授权委托人携带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且在经测温正常后,方可参加开标会议。若未按上述要求携带,将拒绝其参加开标会议,其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予以接收,视为其默认开标记录结果。
7.3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新县育才西路与建昌南街交汇处南
联系人:赵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2-535239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李想、赵悦、封勋
电话:0312-4078182/8183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lixiang6@sstc20.com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032800000067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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