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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
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沈营线(鞍山至腾鳌)延伸段新建工程是
机场路的延伸线,全长1.269公里。全线采用城市出口一级路
标准,双向六车道。路基顶面宽41米,其中行车道宽23米,两侧绿化带宽度2x5米,非机动车道宽度2x4米。主要工程量包括道路基础、路面及道路标志标线,建设185.20米大桥一座。
总投资3016万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
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16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注册专业
公路专业);以及该注册建造师5年内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同类工程业绩,资金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始合同,技术指标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原始
技术文件;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和材料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请于2009年6月17日下午1:30时,在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17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7月17日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编:114002 邮编:110002
联系人:许晓萌、宋秀娟 联系人:付大雨、姜宏武
电话:0412-2263062 电话:024-22503559
传真:0412-2263062 传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asszfzbzx@126.com 电子邮件:jdzbgs@163.com
网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网 址:http://www.syzbzx.com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200000000907269 账号:240180262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