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国道岐山五丈塬至陈仓区凤凰头
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
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宝鸡
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资金,
招标人为陕西省宝鸡
公路管理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
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该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岐山县五丈塬镇西头,向西沿旧路至虢镇桥南平交道口,再向北至桥头与已建成的滨河南路相接,终点为凤凰头育才路口,工程全长32.668公里,其中二级
公路改建22.773公里,完全利用旧路9.895公里,路基宽度12米,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设施。工程估算投资约8800万元,计划于2009年7月开工,工期1年。
本工程施工招标拟按里程划分为2个合同段,
施工监理招标拟划分为1个合同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申请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监理申请人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乙级监理资质。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条件的申请人,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要求装订成册)。其中,单位介绍信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亲自签名,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6月26日,每天8:30~12:00,14:00~16:30(北京时间);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陕西省宝鸡
公路管理局四楼工程管理科。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6日9:00时,递交地点为陕西省宝鸡
公路管理局九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宝鸡
公路管理局 地址:宝鸡市火炬路东段11号
邮政编码:721006 联系人:齐先生、姚先生
电话:0917-3304435 传真:0917-3304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