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盘锦船舶工业基地滨海路道路工程B段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盘发改发【2009】17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政府扶持、园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盘锦船舶工业基地滨海路道路工程B段工程。
(2)建设规模:道路长度819米。
(3)项目地点:盘锦辽滨经济区。
(4)招标范围:盘锦船舶工业基地滨海路道路工程B段(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2009年9月15日至2010年6月30日。
(6)投标保证金: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13日至2009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7日09:0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09年9月7日09: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昆仑大酒店3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盘锦辽滨经济区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王爽 联系人:李宁
电话:0427-8800601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传真:0427-8800010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号:135601040003330
邮编: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