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连城大街及经二、经七、经八道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贷款和自筹,现按照丹招核准字[2009]227号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就该工程监理进行
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丹东市连城大街及经二、经七、经八道路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丹东市兴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九连城村、窑沟村。
4、招标代理:丹东市兴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工程规模:6882米。
6、资金来源:贷款及自筹。
7、招标范围:连城大街及经二、经七、经八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总体说明。
8、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年9月15日--2010年8月15日。
二、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09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7日。
2、地点:丹东市开发区房坝9号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联 系 人:王宏春
5、联系电话:3151742
6、购买文件所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整,开标前以汇票或支票形式交纳。
五、开标:
时间:2009年9月9日9时;
地点:丹东市开发区房坝9号楼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丹东市兴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41556172 联系 人:陶虹
招标代理:丹东市兴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3151742 联系人:王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