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的委托对石狮市锦峰路及支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狮永信招字第09012号。
2.工程规模:投资约350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石狮市锦峰路(二环东路至石湖路)工程、石狮市锦峰路K1+170.444处17米支路工程。详见
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工程招标范围说明” 。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达到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合格等级。
7.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或三级以上及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三级或三级以上。(可采用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两种资质,则投标人须为<<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2008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中A类或B类的企业;
若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以上两种资质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为<<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2008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中A类或B类的企业。
2. 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3. 投标保证金为 贰拾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09年8月27日-9月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五、本项目不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应于2009年9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查询电话:88717703 查询电话:0595-88713900 88713700
传真: 传真:0595-887137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