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武马线公路改造工程 | ||
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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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苏州天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4、建设地点 |
洪泽县境内 | ||
5、专业 |
公路工程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数量规模 |
6 | 单位 | KM |
投资总额 |
10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本次改造共分两段,为1个合同段。北段从高良涧船闸到二河船闸,长4.287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南段从浔河路至北京路,长1.851 k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两段合计6.138 km,按照二级公路改造。路面宽7.5m,路基宽9.0m。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09-10-7 | 计划竣工时间 | 200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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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魏同飞 | 联系电话 | 13905231663、0517-87223270 |
传真 | 0517-878082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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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开始时间 | 2009-9-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09-9-11 |
上午工作时间 |
09:0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5:00 至 17:3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卡;(3)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在最近一次年检合格;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二级或市政公用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具有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主要技术负责人(即项目总工):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担任过至少一任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同时具有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管理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近三年有较好地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 (a)近二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廉政问题; (b)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c)具有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经验; (d)在我市交通项目中已履约完或正在履约的工程中表现良好; (e)无不良企业信誉记录的,有较好的施工质量和信用。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报名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报名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的报名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 ||
(5)需携带的材料 |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及本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卡、企业具有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经验的有效证明资料(例如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或业主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财务报告;拟投入本合同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正选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总工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C类)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项目经理在洪泽县境内无1000万元以上在建工程(洪泽县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且在洪泽县以外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投标人总部所在地的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或具有业主出具的可调离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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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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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招标文件800元/本,图纸200元/本,售后不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用网上初步报名和现场审查确认最终报名的方法,具体程序为: ⑴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潜在投标人),进入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 进入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投标”经登陆后进行网上初步报名操作,招标人不接受其它形式的初步报名。 ⑶网上初步报名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约定现场审查的时间(联系电话:13905231663)。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日期)按时到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确认最终报名成功,未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经现场审查并确认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一律视为最终报名不成功,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