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大风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辽发改农经[2008]1359号文件《关于绥中县大风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大风口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代理人为辽宁华宁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
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工程
施工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
一、工程地点:
大风口水库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石河中游。大风口水库工程为Ⅱ等工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二、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金属结构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水利部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钢闸门、铸铁闸门生产许可证(中型及以上)及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液压启闭机、螺杆启闭机使用许可证(中型及以上),有类似工程业绩。
四、投标人须于200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每天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的证明资料(可为复印件)。报名截止期前未报名的,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将于2009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壹仟元整,(若须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壹佰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
六、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9日9:30时,地点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八、本工程定于2009年10月29日9:30时,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招标人:大风口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处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东段九号(绥中县水利局)
电话:0429-6150688
联系人:常世华
代理机构: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电话:024-23872861
传真:024-23872861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郭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