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光泽县文昌西路道路工程已由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光发改[2009]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光泽县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约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
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其中关键节点k0+470-k0+889.821工期为70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_;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福建省内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经年检合格的主营
公路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二级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应具有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经营条件,或者与施工地点运距不超过2小时的沥青混凝土拌和站达成合作(供货)协议和沥青砼拌和站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独立法人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临时贰级市政或公路建造师资质或经注册的市政或
公路贰级建造师的本企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
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在光泽县报备的公司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沥青砼路面业绩。在福建省内注册的投标人(项目经理或
技术负责人)近三年
施工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沥青砼路面的项目业绩。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10日至2009年11月16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光泽县坪山路乌君街一号3楼处或延平区解放路56号6楼购买招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人民币(含预算书)、
施工图纸每份12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随机抽取中标人K=12%。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1月20日下午17:00时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形式;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建设局四楼;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光泽县城区,邮编:354100;
电话:0599-7921017传真:0599-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56号6楼,邮编:353000;
电话:0599-861189718905098033传真:0599-8611897;
联系人:罗小姐、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农行光泽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98010104001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