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滨海公路锦州市北小柳至锦六支路段路基工程已列入辽宁省
公路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凌海市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凌海市人民政府全额投资,招标人为凌海市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滨海
公路锦州市北小柳至锦六支路段路基工程位于凌海市大有乡境内,设计里程桩号K53+100-K58+145.902,全长5.046Km。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二级
公路,设计速度80Km/h,涵洞与路基同宽;
环境类别:下部Ⅲ类、上部Ⅱ类。
计划工期: 14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1月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0年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0311室(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2月29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辽宁省锦州市延安路四段九甲航空大厦东七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人民政府
地 址:凌海市国庆路62号
邮政编码:121013
联 系 人:戚 萍
电话:0416-8122695
传真:0416-812269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 号路10号
邮 政 编 码:110004
联 系 人:何 惧
电话:024-83733916
传真:024-8373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