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三明交警支队沙县考验场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沙县发展与改革局以沙发改[2009]基字1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_,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招标人为三明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_,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县虬江街道村尾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砼路面硬化改造,全长约2.537公里,总造价16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设计
施工图(包工包料);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详见明建筑字[2009]86号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公路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2月16日16时00分前到达本公告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十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必须到达现场参加投标并提交从业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和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三明,邮编:365500
电话:1385086069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安市五四路群燕小区3#楼二层,
邮编:366000
电话:0598-5850988
传真:0598-5850988
联系人:刘先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账户名称: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87301145180809300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