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福清市上迳镇官油
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0]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一个合同段,该工程位于上迳镇官元村至油塘。工程建设内容:硬化道路总长度3400米,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投资约256万元。
建设工期要求:75日历天;
招标范围:福清市上迳镇官油
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
标准。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或路桥、
公路与桥梁)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
在建工程。
3.1.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根据2006年《福建省
交通建设
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本次招标公告时企业信用考核评定为C级且还在信用处罚执行时限内的及企业信用考核评定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3.1.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1],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造价文件每份售价4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5.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各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上迳镇
联系人:刘先生
邮政编码:350003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层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0591-85626876
联系人:姜先生、池先生
电话:0591-87276911、13655098105
传真:0591-87276811
开户银行:农行福清市鱼溪分理处
开户名称:福清市上迳镇财政办公室
帐号:1315270104000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