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0]第03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公路X763泰宁下坊至大龙
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泰宁公路X763泰宁下坊至大龙公路
改建工程,位于泰宁下坊,三级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本次招标范围K0+000~K4+080(A标),里程约4.08公里;路基宽度7.5M,采用全幅式水泥砼路面结构。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过
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明信
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街梅岭新村26幢3楼列东小学旁),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恕不单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宁县
交通局六楼会议室(泰宁县金湖路台前巷3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金湖路台前巷3号
电话:0598-7868178
联系人:曾先生
邮编:3544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列东街梅岭新村26幢303室(列东小学旁)
电话:0598-8295156
联系人:范先生、余先生
邮编:365000
传真:0598-8257432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