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249省道新沂段养护改善工程(S249-LM-1标)二次公告 | ||
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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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4、建设地点 |
新沂 | ||
5、专业 |
路面工程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数量规模 |
1 | 单位 | 标段 |
投资总额 |
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249省道新沂段养护改善工程为老路改扩建工程,本次改建起于205国道新沂西南改线段交叉口,经连徐高速公路互通、唐店、马陵山、新店,迄于新沂河大桥北端(与宿迁交界处),全长约23.942㎞,共有中桥三座(七里涧中桥和墨河中桥需要加宽)、涵洞29道。本次招标为二次公告,内容为1个路面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S249-LM-1标招标内容为全线沥青面层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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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伏龑、陶军、胡光玉 | 联系电话 | 025-87715121、0516-88510985 |
传真 | 025-87715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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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开始时间 | 2010-9-1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9-17 |
上午工作时间 |
08:3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3:00 至 17:0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加现场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委托代理人的报名;现场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新沂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原新沂市唐店交管所院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投标人必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部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且2006年以来至少担任过类似工程一任项目经理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006年以来至少担任一任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1、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2、企业具有近三年来较好地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 3、近三年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5、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可在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下载)。 6、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未由于本单位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1、拟投入专职安全员为2人及2人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投入设备须包含4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和站(400T/h)1套;ABG423摊铺机 (12.5m)2台。 | ||
(5)需携带的材料 | 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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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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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厅以苏交公【2008】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49省道新沂段养护改善工程(S249-LM-1标)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申请均无效。 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允许6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报名 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加现场报名形式,在本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申请人必须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否则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申请。具体网上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最下面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其页面左侧上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无信息系统施工企业帐户或不清楚如何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请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25-52853032,联系人:王工、袁工;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留固定电话的同时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申请人如查询网上报名是否成功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5)申请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需要更新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资料的请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未进行备案信息在递交申请文件时须提交原件证明材料,待评审结束后才能取回。招标人建议申请人及时进行相关信息备案,避免在递交申请文件时提交原件。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0年9月17日17:00,过时报名无效。 6、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0年9月27日16:00,申请人应于2010年9月27日14:00至2010年9月27日16:0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新沂市唐店镇原交管所院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8、信誉保证金缴纳:为保证施工质量,防止非法分包和转借资质、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2010年9月27日16时)前,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金额30万的信誉保证金,详情咨询招标人财务科(0516-88923181张科长)。凡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信誉保证金的申请人,其投标申请文件一律无效。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其信誉保证金在资格评审后无息退回;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其信誉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招标人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沂市支行 银行账号:20332038100100000202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