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为济南市长清区利民桥新建工程,根据山东省
交通运输厅鲁交计划[2003]102号“关于农村
公路桥梁
改建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乡镇自筹,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桥位于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境内,跨越北大沙河的一座新建中桥,根据河床断面、现场情况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原桥附近重新选址建桥。
拟建桥跨组合为4孔20m,桥宽为净6+2×0.5m,结构为(先张)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桥,桩柱式墩台,嵌岩桩基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具备桥梁施工资质),并有类似桥梁工程
施工经验,信誉良好,资金状况优良。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公路工程专业)。开标时
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否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9日至2010年9月2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接收报名),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与龙泉街交叉口龙泉大厦六楼)咨询报名。
投标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
公路工程专业)、
技术负责人证原件(
公路工程专业)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现场确认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2
施工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勘查及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请投标人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
邮编:250300
联系人:史兴泉
电话:1395417156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与龙泉街交叉口龙泉大厦六楼
联系人:褚云波马春晓
电话/传真:0531-6658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