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永川区太平至新胜
公路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09】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代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受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招标、工程管理等事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
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永川区太平至新胜
公路路面工程起于永川区太平场,接省道S108,下穿成渝
铁路,途经大树枝,蒋家岚坳,中桥村,止于新胜,全长7.142公里。以及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拟派本公司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二级建造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直接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0年11月2日下午14:00时,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0月28日。
7.答疑时间: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0月29日,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
交通局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胜利北路217号
联系人:田敏
电话:49804395
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渝北区加州一号29-15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65403511
传真:6541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