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诏安县康华西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诏发改[2010]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城区西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初算总投资1500万元,诏安县康华西路呈南北走向,南面设计起点K0+000为康华西路与南环城路的交点;北面设计终点K1+175.757M与玉峰西路交接,道路全长1175.757M,道路红线宽30M。
招标范围和内容:桩号K0+000~K1+1175.757。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
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澄清或修改为准。
2.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应大于15.1%。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投标人按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限),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清单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工程运营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工程运营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2月3日17时00分前;
6.2.工程运营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整;工程运营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4.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6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10年12月6日10时00分开标。
9.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0.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
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建设银行九楼;
电话:0596_-3330488;
联系人:林镇国
联系电话:138069286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0596-2965066;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45962445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诏安县支行;
帐户名称: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100118712890010001。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国税大厦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号:16106010210002810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