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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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2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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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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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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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地点 |
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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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 |
道路 | 招标种类 | 材料设备采购 |
数量规模 |
1 | 单位 | 标段 |
投资总额 |
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2标段),招标范围为负责南京长江第四大桥路面工程用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和SBS改性乳化沥青的供应。并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分批运至北引桥及北接线路面承包人(即路面L2标段承包人)工地沥青拌和楼,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配套服务等工作。 具体数量及计划供货期: 道路石油沥青(AH-70)约5103吨; SBS改性沥青:北引桥部分约828吨;北接线部分约8208吨; SBS改性乳化沥青:北引桥部分约33吨;北接线部分约655吨; 计划供货期:2012年3月~2012年7月;沥青供应单位应根据路面施工具体进度配合安排供货。 注:以上供应数量为目前测算值,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为准;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业主可根据路面施工需要确定供货计划并可能对总供货期稍作调整。除业主同意外,供应量和供货期的调整不能作为减少中标人任何责任和义务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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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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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扬、陈乐、钟增勇 | 联系电话 | 025-87715119 |
传真 | 025-87715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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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开始时间 | 2012-1-29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2-3 |
上午工作时间 |
00:00 至 11:59 | ||
下午工作时间 |
12:00 至 23:59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全天候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其它说明。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能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2006年1月1日以来,有过高速公路SBS改性沥青和SBS改性乳化沥青加工、供货业绩,并且已完成供货的SBS改性沥青数量超过20000吨。以往沥青供应业绩、履约表现良好。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无同类沥青材料供货或质量有关的败诉案,业绩信誉良好; (4)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 (5)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6)其他要求 a、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b、投标人供货的道路石油沥青、基质沥青品牌应一致。投标人须提供基质沥青(包括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或其一、二级代理商出具的同意供货承诺书。如为一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承诺书,还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如为二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承诺书,应提供二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和一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如投标沥青已经入库,则需提供足以证明库存沥青完全满足投标标段要求的文件和库存沥青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c、投标人有能力按照要求提供招标沥青,投标人本单位应具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改性沥青、改性乳化沥青的加工能力,采用工厂改性(采用非移动设备在工厂内进行改性),且加工厂设在江苏、安徽、浙江省、上海市之一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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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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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南京长江第四大桥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7】3107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 投标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该页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25-52853032。 信用档案按照《关于建立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告(江苏省交通厅交招办〔2006〕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的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各投标申请人至www.jscd.gov.cn网站下载。 (6) 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29日至2012年2月3日。 4、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2年1月29日起(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会开始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00时,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一号会议室(地址:南京市七家湾96号三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2标段-2012-2-3
2012-01-29 14:26:20 来源: 中国路面机械网
导读: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 1、项目名称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2标段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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