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DFS201203017
工程名称 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人名称 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大丰市城东新区
工程规模 约266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DFS20120301701 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监理服务 公开招标 27 2012-3-13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3月13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4月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10月5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3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3月1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 标 公 告
1、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1号桥梁、2号桥梁工程监理服务
3.2工程地点:大丰市城东新区环湖路
3.3 工程规模:实施项目工程造价与所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相一致,本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约为2660万元。
3.4 资金来源:自筹
3.5监理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时间相一致。
3.6招标范围:
3.6.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3.6.2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6.3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所监理工程施工承包人、货物或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6.4工程监理服务控制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4)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4、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4.3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的现场监理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持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类,担任过类似规模的监理工作,其中必须具备试验工程师、桥梁工程师各1人。
(2)现场监理员:不少于2名,须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
(3)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
4.4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所监理工程实施期间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其他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5投标人须具有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不低于1000万元的桥梁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投标时须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等原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有项目所在地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章印。
4.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5、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4)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2011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时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6)监理业绩证明材料。
6、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丰 联系电话:0515-68855506
联系地址:大丰市城东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沈小军 联系电话:13601423962
联系地址:大丰市大华路68号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
2012年3月12日
附件
评 标 办 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内容为招标公告第5条所规定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交原件或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的或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商务部分、监理大纲、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及履约信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计分,按照得分由高到时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商务部分(满分3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
1.3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报价得分计算:
2.1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3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浮1%扣0.5分,每上浮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3该项最高得分为30分。
(二)、监理大纲(满分65分)
1、监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满分5分);
2、监理服务目标。明确监理服务的任务和要求达到的目标(满分5分);
3、驻地监理组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满分10分)
主要对投标人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置的组织机构合理性、拟投入本项目监理的监理人员的数量、素质、结构组成等进行评审。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投入相应的监理人员及数量得基本分8分,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投标人每多派驻一名国家级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加1分,本项得分最高10分。
4、设备与工具配备(满分5分)
主要对投标人所配备的各种检测设备能否满足现场试验的需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是否满足招标项目需要进行评审。
5、监理工作程序和方法(满分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监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目标是否符合实际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程序是否严谨、方法是否切实可行。
6、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5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正确、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有效等。
7、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满分15分)。
包括对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和技能要求,对监理人员配置和驻现场的要求,对监理实施和监督检查手段的要求和对监理成果交付的要求等。
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监理实施方案明显不符合有关规范、技术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三)、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履约信誉业绩(满分5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不低于1000万元的桥梁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进行评定,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5分。
投标时须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等原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有项目所在地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章印。
2、本项得分最高5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监理业绩建设规模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不予得分,如提供的上述监理业绩建设规模均低于1000万元将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大丰市城东新区 联系人
顾丰
传真 电话
0515-68855506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大丰市大华路68号 联系人
沈小军
传真 电话
13601423962
邮编 224002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获取 招标文件 。
专业公告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