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YZB2012-41
1.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兴隆泉排涝站入口沟渠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本次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兴隆泉排涝站入口沟渠监理。
2.2 建设规模:此工程沟渠总长737m ,其中266m为临时排水沟渠,471m为正式沟渠。
2.3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不间断监理。
2.4 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5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6 工程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奋进乡长东北城市湿地公园内(丙三十街以东,红旗渠以北京哈铁路以南)。
2.7 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企业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体健康,高级职称,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排水监理工程师1人,造价工程师1人。
4. 投标资格审查
4.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套) ;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套) ;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套);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套);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套) ;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套);
(7)外省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五楼511室;
5.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威威
联系电话:13944946677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3 楼)
联 系 人: 宋莉、孙星
联系电话:13843163663、0431-81808101
日期: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