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徐州市铜山区大许镇人民政府 | ||||||||||||||||
工程名称: | 大许镇府前路、文明路道路改造工程 | ||||||||||||||||
工程地点: | |||||||||||||||||
项目批准机关: | 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 ||||||||||||||||
资金来源: | 国有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6/18 9:3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2/6/18 17:0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1:3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铜山区黄山路12号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铜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 | ||||||||||||||||
联系人: | 0 | ||||||||||||||||
联系电话: | 0516-83908181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2/6/11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2/6/17 | ||||||||||||||||
公告详细内容: |
铜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 徐州市 铜山区大许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全称)的 大许镇府前路、文明路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 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1】15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 (1 )工程地点: 铜山区境内; (2)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全部内容; (5)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工程要求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二个标段(注:两个标段必须同时报,可中两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200万元;第二标段:300万元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 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10)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1)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5.2 分值设定 (一)技术标 20分 (二)商务标: 70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三)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 10分 6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两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登记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结);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 (12)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2)~(13)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 、请申请人于 8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须在 2012 年6月18日 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 银行汇票及电汇 的方式汇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账后投标人凭汇票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每标段:叁万元整 ;
(3)无论任何理由,报名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6)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市郊联社铜山新区信用社; 开户账号: 3203020221010090009997 ; 9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 苏建招 [2006]372 号 文件。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1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11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大许镇内 联系人:张德明 电话:0516-83030012 邮编: 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铜山新区北京路汉府雅园公寓酒店中国银行楼上618室 联系人:张芳 电话:0516-83533877 邮编:221116 负责人(盖章)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