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S1116)延吉至大蒲柴河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汪清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延吉至大蒲柴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1]7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边高等级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中央投资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内银行贷款74.66%、中央投资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25.34%,招标人为延边高等级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汪清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S1116)延吉至大蒲柴河段建设项目是《吉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为延吉市八道村(与珲乌高速公路连接),经朝阳川镇、长兴洞、头道镇、西城镇、松江镇、两江镇,终点位于大蒲柴河镇(与拟建的鹤大高速公路连接)。
主线长168.394公里,长白山联络线长43.4公里,延吉连接线长9.574公里,和龙连接线长5.211公里,二道白河连接线长1.837公里。
主线及长白山联络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4.5米;
延吉及二道白河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4.5米;
和龙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12.0米。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概算:2012年10 月15 日 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预算:2012年12 月15 日 之前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A标段。
2.5 招标范围:
包括全线(含主线、长白山联络线、延吉连接线、二道白河连接线、和龙连接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的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概算等;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按施工标段编制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技术规范等;勘察设计阶段的专项评估工作;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同时须具备如下资质:
(1)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近5年内(即填报业绩的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应在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独立完成过如下业绩[业绩应同时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只要求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的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完成的内容为准]:
(1)累计里程在500km以上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
(2)至少4座单洞长度大于1000米高速公路隧道的勘察设计;
(3)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m 2 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与拟承担工作相应的资质条件、业绩,联合体资质条件、业绩等应符合本公告3.1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全部工程的勘察和除房屋建筑工程外的全部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只能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设计人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需进行现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分项负责人的进场勘察设计时间为项目法人发出设计通知后3日历日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 至 2012 年 6 月 29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上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其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 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7 月 16 日 13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站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边高等级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5568号
邮政编码: 13003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 130033
联系人: 孙海鹏、王红喆
电话: 0431-84683821
传真: 0431-85677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