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二期工程AFC检测中心系统工程
2、招标编号:GXTC-1205085
3、项目概述:
AFC检测中心的建设目标为:通过建立功能全面、设备和系统配置完整、业务流程科学规范的AFC检测中心系统和环境,完成北京市轨道交通AFC系统票卡、读写器、关键模块、设备和系统的标准化检测,确保新建线路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及北京AFC有关规范的要求;完成因需求变化而导致的AFC系统升级检测,确保AFC系统平顺的实现升级后的互联互通;提供高度集成、功能齐全的AFC培训及模拟环境,完成AFC系统运营、维护、维修培训和模拟演练;开展AFC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为AFC相关规范的制定,修订提供技术支撑,确保AFC的技术、业务、流程标准化。
建成后的AFC检测中心,将为参与北京轨道交通AFC系统设计、设备制造、系统建设、系统集成、运营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全面的AFC系统检测、培训、标准宣贯服务。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完成AFC检测中心系统分项系统设计、集成及施工工作,对本工程负总责,为本工程提供一个完整的系统,履行工程中设计、制造、运输、仓储、安装与调试、测试与检验、验收、培训、文件提供、质保、试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等各阶段的职责及服务内容。确保本系统顺利通过验收并按时开通。
4、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港澳台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 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至少包括系统集成商和安装商。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技术责任总负责方,技术责任总负责方必须对本项目的技术及系统安全总负责。联合体其中一方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招标文件发售:
人民币 10000 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相关证书一套及对应电子文档以便招标人审核。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招标业务五部。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时间:2012 年6月 27 日至2012年 7 月 6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6、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7]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 100044
账 户 名 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7112510182600005361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 行 行 号: 302100011251
联 系 人 : 李山
联系人电话 : 010-68315588-445、13720096260
传 真: 010-8835603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