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铁路建设指挥部宁海县火车客运站前广场雅致岙拆迁安置小区电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2-06-27
(编号:NHZFCG-Z2012026)
经财政局采购办批准,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就宁海县火车客运站前广场雅致岙拆迁安置小区电梯采购项目中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电梯(详见招标文件)
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人民币(以2010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
3、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备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宁波地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售后服务分支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制造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营销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中国境内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港、澳、台或外国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或其他组织。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投标人还应符合合法经营、资信良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四、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7月12日11:0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225007、65225024),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六、 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 2012 年 7 月1 2日 11:00 ,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 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八、 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开标室三)。
九、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马燕、吴怡瑶 联系电话:0574-65225007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