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山市台城南区南安路二期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台发改资审批[2010]083号、台发改资招标核准[2010]104号 。 2、项目概况:建设规模: 城市次干道Ⅰ级,道路全长920.55米,标准段设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米,行车速度为40km/h,混凝土路面。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具体以施工招标范围为准)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工程建设地点为: 台城南区环市东路与台冲公路之间 ;工期: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规范 验收标准。 3、本项目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同时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3.2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办理加入《名录》的手续,相关办理手续事宜可在www.jmjyzx.com网站查询。 3.3 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要求: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必须是已通过信息备案的进粤企业。 3.4、其他投标条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建设部颁发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执业监理工程师。 4、报名时间: 2012 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项目要求到台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上副本),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 项目总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在本单位2012年6月至7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中一个月缴费清单。(2)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我市参加招投标活动要提供本单位《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粤建网三库一平台上填报后打印),本项目的持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备案在内。( 提供以上原件核对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资料,复印件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 6、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 2012年9月5 日上午10时 00分以前送至台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 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公司 联系人:赖雪梅 电话: 18922025277(18688555977) 传真: 0750-3286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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