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 国道宿迁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G205-A1A4-BZ、G205-A5A9-BZ合同段 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Q2012060420902)
宿迁市 公路管理处决定对 205国道宿迁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G205-A1A4-BZ、G205-A5A9-BZ合同段 施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205 国道宿迁段改扩建工程 起自宿迁市与徐州市交界处的岔流河大桥,经潼阳、庙头、扎下、龙庙、沭城、胡集、钱集,纵贯宿迁市沭阳县全境,终点于淮安六塘河桥,是我省干线 公路网中一条重要的南北向干线公路,改扩建工程长 67.768公里 ,其中利用老路段 40公里 ,新建路段长 27.768公里 ,按一级公路 标准改造,共分A1、A2、A3、A4、A5、A6、A7、A8、A9九个路基标段,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 标准,设计速度 100km/h ,路基宽度 26m 。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两个合同段,即 G205-A1A4-BZ 、 G205-A5A9-BZ 合同段,其中 G205-A1A4-BZ 合同段施工路段对应上述A1、A2、A3、A4路基施工标段, 路线长 36.946km , 起讫桩号为 K0+000.000~K36+946.902 ; G205-A5A9-BZ 合同段施工路段对应上述A5、A6、A7、A8、A9 路基施工标段,路线长 32.648km ,起讫桩号 K35+139.350~K67+787.000 。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护栏、防眩设施、轮廓标、里程牌(碑)、百米牌、界碑等。
本次招标项目各合同段工期为 2个月(2012年9月20至11月20日)。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建设部门或国家建设部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施工资质。
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在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一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C类证),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铁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07 年1月1日 以来,企业较好地承担过类似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
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优先中标价较大的合同段)。
⒈ 报名时间: 2012年8月8日8:30至8月12日18:00。
⒉报名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
⒊报名程序:
⑴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⑶ 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 025-52853032 ;
⑷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⑸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从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本项目公告左边“资料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链接下载位置仅在中国招投标网上设置,如遇一切网络问题(包括无法打开网页、无法下载资料等问题),请直接致电中国招投标网站咨询(025-84610172-8006)。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法人章)和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收据于 2012年8月8日至8月13日8:3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到 宿迁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购买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因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会议开始时间为 2012年9月6日8:50 ,地点在 宿迁市便民方舟十一楼 开标厅 (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 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2年9月6日8:50 ,截至时间 为2012年9月6日9:00 。开标时间为 2012年9月6日9:00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 伍拾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递交,报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
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⒈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96069)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⒊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⒋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⒌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⒍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⑵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⑶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⑷ 集中退付: 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 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 :0527-84396016,84396069 。
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⑴放弃中标的;
⑵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⒈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 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 《宿迁市招标投标 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96016,联系人:王模。
2.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方式提交给招标人。
3 . 投标书附表中表 1 ~表 6 中填报的内容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评标委员会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 在建工程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备案或需更新的材料请各申请人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电话:025-52853032,联系人:王工、袁工。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投标报价控制价上限(见评标办法),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高于控制价上限,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151#交通大厦805房间( 宿迁 市公路管理处工程 技术科)。
联系电话:0527-84355131,传真:0527-84355080,联系人:董自歆、刘光辉、陈苏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宿迁市公路管理处联系。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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