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20120823005 | 所属地区 | 宜宾-南溪县 |
项目名称 | 南溪区罗龙镇柏木社区新农村综合体牌坊建设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23日 | 截止时间 | 2012年08月28日15时 |
比选公告
施工1 | 南溪区罗龙镇柏木社区新农村综合体牌坊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含暂定级)。 。
(3)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至少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手册);(2)、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诉讼及仲裁记录;(3)近三年内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类似业绩;(4)开标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及相关人员资质证原件备查;(5)、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转帐时请注明:“南溪区罗龙镇柏木社区新农村综合体牌坊建设项目比选保证金”,同时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本单位开户许可证、银行转帐回单传真至比选人处,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2年08月23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8月28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南溪县罗龙镇信用社
账 号: 8815012004589099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24.71 | 2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2年08月29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南溪区兴盛街(南溪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罗龙镇龙江街
邮 编:
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3708297786
传 真: 0831-5521728
电子邮件(E-mail):
2012年08月23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