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其它项目公路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8320120027
项 目 名 称:机荷高速公路(东段)维护修缮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832012002701
招标工程名称: 机荷高速公路(东段)维护修缮工程(JHDLM-1标段)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宝安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许圣哲 办公电话:0755-835210520755-83521052, 移动电话:13570800122,13570800122
建 设 单 位:深圳机荷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
经 办 人:许圣哲 办公电话:0755-83521052, 移动电话:13570800122
计划总投资:9000.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45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9月10日 至 2013年1月1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2年8月25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2年9月14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全部评审)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直接票决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2年9月3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2年9月8日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3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公路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近五年内【200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工程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就地热再生的施工(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工程均不能作为投标人的有效证明材料) 其他:①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③项目交(竣)工结算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省厅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资质(资质的承揽业务范围必须是可承担高速公路路面大修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养护工程);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专业为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近五年内【200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工程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就地热再生的施工(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工程均不能作为投标人的有效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①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③项目交(竣)工结算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若上述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还无法证明为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工艺,需提供设计施工图纸(能证明其同类工程经验的图纸)或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其工艺(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若所有证明文件均无法证明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就地热再生的,视为无效业绩。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4. 自2011年8月1日起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上述关联企业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时,最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后递交的为无效投标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8.本JHDLM-1标段与项目另一个JHDLM-2标段同属一个项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确定所投标段,并分别按标段独立提交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项目JHDLM-1、JHDLM-2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当投标人选择竞投两个标段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主选标段投标文件”及“次选标段投标文件”。在定标阶段,当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被定标排名第一时,将自动获得主选标段的中标资格,次选标段将由本次选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自动递补为中标人。
温馨提示:未办理资质信息备案登记的针对本项目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对于具备省厅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资质的企业,可直接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场外信息卡登记手续;
2、对于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并于2012年8月31日17:00(北京时间)前送至招标人审查,审查通过后交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前往市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招标前的企业信息备案。待企业中标后,按规定办理企业信息卡等手续。
另: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注册,联合体代表应办理其企业信息卡和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投标人在窗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代表,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投标员须同时验证指纹信息;
②: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4、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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