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寻甸县2012年
养护中修工程 已由昆明市
公路局以 昆路复【2012】1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交通运输局 (以下简称“发包人或招标人或业主”)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入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砌体
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寻甸县2012年养护中修工程位于寻甸境内。由寻甸县肖家村至九龙
公路(鸡街段),寻甸县柯渡至鸡街公路,寻甸县县城至白石岩公路安保工程,寻甸县小街桥改造工程,寻甸县以则宽桥改造工程组成。
2.2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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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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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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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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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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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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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肖家村至九龙公路(鸡街段)路面大修工程(2.2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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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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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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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柯渡至鸡街公路路面大修工程(1.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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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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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城至白石岩公路安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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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小街桥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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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以则宽桥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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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本项目工程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2年开始支付款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含二类乙级)以上资质 。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投标人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
市场”的处罚且在有效期内。
3.5按昆检会【2006】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只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
人才能参加投标,也才能中标。投标人注册地在云南省境内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查询。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云南省境内的,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书面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于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61号(都市名典B栋30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注册地在云南省境内的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壹仟 元(¥ 1000.00 元 )整,售后不退;图纸资料售价 人民币 伍佰 元(¥ 500.00 元 )整,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廉政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招标文件发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61号(都市名典B栋307)
邮 编:650224 联系人:尹洁
电 话:0871-5013139 传 真:0871-501313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