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简泉至礼和公路国道110 线至国道109 线段工程 已经由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发【2013】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次施工招标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国道110线大武口收费站北侧,起点桩号K0+000,路线自西向东布设,终点于国道109线桩号K1157+950西侧80米处,顺接简泉至礼和公路国道109线至滨河大道段起点,终点桩号K15+200,路线全长为15.2公里,路基宽24.5米,路面宽24米,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为80km/h。
2.2施工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监理周期: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
2.4本项目分六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公路工程四个标段,桥梁工程二个标段,标段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监理为一个标段。
3 、 招标范围和运作模式
3.1本次施工招标范围:选择确定 简泉至礼和公路国道110 线至国道109 线段工程 项目的施工(建设-移交)单位。
3.2本次监理招标范围:选择确定 简泉至礼和公路国道110 线至国道109 线段工程 项目的监理单位。
3.3运作模式:由施工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移交。
4 、 潜在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公路工程施工投标单位需同时 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桥梁工程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投标单位需具备 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施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报名
5.1请有意愿的投标人于2013年2月 28日至3 月 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 30时至12 : 00时下午14:00时至17 : 30(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外地施工企业需携带进宁备案登记证)到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报名室(地址: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36号地 址: 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65号
邮 编:753000邮 编:750004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008622356电 话:13995190509
传 真:传 真:0951-6981602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2—28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