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1. 招标条件
兴安盟境内2013年度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以内公发[2013]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大中修工程补助计划经费。招标人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包含以下工程:
(1)省道203线K689+635-K692+850段路面改造工程
省道203线K689+635-K692+850段路面改造工程全长3.215公里。公路等级为平原微丘区三级公路,全线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为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2)省道203线K592+750-K593+950、K603+400-K609+200段路面改造工程
省道203线K592+750-K593+950、K603+400-K609+200段路面改造全长7.0公里。公路等级为平原微丘区三级公路,全线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为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本项目维持原路线设计标准不变,原则上不调整路线平纵断面线型,主要是对路面、路基性能进行恢复、补强,并适当增加交通安全等附属设施,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公路养护工程。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15日,交工日期:2013年8月10日。
2.4 标段划分:兴安盟境内2013年度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监理 标段 施工 标段 项目名称及起讫桩号 路线里程(公里) 标段里程(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ZJ SG 省道203线K689+635-K692+850段 路面改造工程 3.215 10.215 公路养护工程
省道203线K592+750-K593+950、 K603+400-K609+200段路面改造工程 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的投标人具有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要求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限施工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担保,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3年7月8日(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288520
邮 编:01005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政编码:137400
电 话:0482-8237788
传 真:0482-8212540
联 系 人:王国斌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包 军